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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房积分落户加分规定,北京工作居住证积分落户加分吗

2024-06-01 11:10:54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历报考条件、在职研究生考试、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研究生学费、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考研真题资料等信息。北京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有一条规定:申请人拥有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历报考条件、在职研究生考试、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研究生学费、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考研真题资料等信息。

北京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有一条规定:申请人拥有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那么北京积分落户郊区租房加分怎么算?下文为各位进行解答!

北京积分落户郊区租房加分怎么算?

申请人拥有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该指标涉及住所的规划用途均应为住宅类,且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单位宿舍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023 年 7 月(含)以前在租赁住所、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年限,无需填报,系统将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

2023 年 8 月(含)以后在租赁住所、单位宿舍的连续居住年限须在系统中填报。

截止到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

①2023年7月(含)以前在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无需填报,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申请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计算,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2023 年 8 月(含)以后在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连续居住年限须在系统中填报,未填报或比对无效的不积分。

在实际积分计算过程中,对于 2023年7月(含)以前在京居住情况,取得自有住所的,优先按自有住所比对积分;未取得自有住所或自有住所比对未通过的,系统将比照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积分。

②2023年8月(含)以后,以单位宿舍积分的,须在系统中填写单位宿舍产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人须为单位。

③同一时间段只能选取自有住所、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之一积分,不累计。

如何填报本人租赁住所?

2023年8月(含)以后居住在租赁住所的,点击 新增合法稳定住所 ,选择居住类型 合法租赁住所 ,填写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等信息。

如何填报填报配偶租赁住?

所以配偶租赁住所积分的,需先填写与该租赁住所相关的配偶信息,与该配偶的婚姻变动情况需如实分段填写。具体填报方法参考 填报配偶名下自有住所 。

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配偶租赁住所的,与该配偶的婚姻关系变动情况需如实分段填写,当天离婚、当天复婚的,也需要按两段婚姻关系填写,并上传相应婚姻关系凭证照片。

在对上年度审核有效的 X 年 X 月 X 日至今 配偶信息进行补充时,如未发生变化则需填写至今,继续使用上年度上传的凭证,无需再次上传;如发生变化,须填写婚姻截止日期,并上传相应婚姻关系凭证。请确认填报的配偶信息及上传的凭证真实有效。如有疑问,请联系申报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

已审核有效的(包含上年度审核有效的)配偶信息,申请人无法自行删除或修改。如需删除或修改,请尽早与申报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联系处理。

1. 申报阶段内,如需删除或修改,联系申报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可申请将该配偶信息审核结果重置为无效,自行删除后可重新填报。

2.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阶段、审核结果查询阶段内,联系申报所在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只可申请将该配偶信息及对应的配偶名下自有住所或配偶租赁住所的审核结果重置为无效,该配偶信息所对应的配偶名下自有住所或配偶租赁住所不能积分。

3种原因需要进行租赁住所复查

租赁住所审核无效,显示下列 3 种原因时,不能申请复查,可删除后重新填报:

1、您录入的租赁合同备案编号不存在或申请人信息与租赁监管平台备案承租人信息不匹配。请在市住建委首页房屋管理的查询服务模块 住房租赁备案查询 中查询备案信息,确认您本人是否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如未查到或备案信息不全,应到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办理备案。

2、您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中的房屋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类。

3、您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中的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书 / 房屋所有权证书。

当租赁住所审核无效显示的原因为 您的租赁备案房屋需要进一步进行房源核验 时,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复核业务。

一是登录 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 ,在 网签备案 模块中申请 备案复核 业务,复核完成后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删除该条租赁住所信息并重新填报。

二是在工作日 9:00-17:00 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 20 号联合大厦 1607 办公室,电话:65883200)预约申请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信息的复核,复核完成后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删除该条租赁住所信息并重新填报。

也可以通过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发起复查,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凭证照片。相关凭证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复核申请(在线下载模板并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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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住所 积分 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