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在职考研»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有哪些,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最新政策

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有哪些,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最新政策

2024-06-01 11:05:51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历报考条件、在职研究生考试、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研究生学费、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考研真题资料等信息。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历报考条件、在职研究生考试、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研究生学费、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考研真题资料等信息。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发挥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引进毕业生)工作人才储备作用,营造开放、规范、有效的毕业生选拔培养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在校或休学期间自主创业除外),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 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多元评价,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办理引进毕业生:

  (一)市级党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一级企业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二)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三)非公有制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及其他用人单位,以登记注册地的区人力社保局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登记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社保局向市人力社保局申报。

ZHAOSHENG.NET【招生网】.汇集全国,名牌大学院校考研信息,研招网,考研经验,复习资料,考研调剂,录取分数线,考研真题,专业目录,考研辅导班,考研成绩查询等高校招生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联系电话:135-24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