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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报名

2024-04-21 17:04:58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历报考条件、在职研究生考试、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研究生学费、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考研真题资料等信息。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

本内容由小编为大家分享关于.在职研究生学历报考条件、在职研究生考试、在职研究生报名、在职研究生学费、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考研真题资料等信息。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2016年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继续接受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即日起,凡符合条件者,皆可提出申请。现将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熟悉《实施办法》,了解关于我校《华东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基本流程与有关问题》(下简称基本问题);联系、确定申请专业和申请院系,确保该专业、院系受理本项工作(没有院系同意不能提交申请)。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工作将依托“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下简称“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因此,本年度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申请人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须登录信息平台进行如下操作:

  1、注册

  2、上传电子照片

  “上传电子照片”和“填写基本信息”可同时进行。因上传的电子照片有较高质量要求,并将用于未来学位证书制作、学位信息上报和认证等,为保证照片的规范性与有效性,申请人自即日起,携带好本人有效证件(与提交学位办用于审核的身份证件,及注册信息平台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相同)至下列指定地点进行图片采集,拍摄时要求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摄费用自理,于拍摄当场直接交图片社工作人员。

  图片社: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周一——周日(国家法定假日除外),9:00-17:00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09室(近中山西路)

  (交通: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宜山路站,公共交通:251路、236路、73路、224路、252路、808路、909路、924路、857路、303路、721路、87路、89路、931路(中山西路宜山路站))

  一般拍摄完成3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在图片社网站上下载电子照片。

  3、提交学位申请

  上传电子照片和填写基本信息均完成后,申请人可选择并提交学位申请。申请人登陆信息平台,点击左侧的“提交学位申请”,页面右侧上部显示“已申报学科信息”,下部显示“学位申请信息”。

  申请人选择填写相关“学位申请信息”,“学科门类”、“学科名称”(表中“门类名称”即“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名称”即“学科名称”);其中统计学为2011年新增学科专业,系理科门类(代码:07),学科代码071400。除了统计学,凡是不填写二级学科(也就是专业)都将在网上系统予以退回。请务必确认自己申请学位的二级学科。

  以上注册、上传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从2016年10月26日开始。至2016年11月10日截止。过了截止时间在信息平台不提交学位申请,一律视作放弃申请。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和提交学位申请,过期不提交后果自负。

  三、填写《资格审查表》

  (一)申请人请向相关院系索取附件《资格审查表》,严格按照表中的填表要求及《填表说明》;填具后同下列材料一并交单位人事部门鉴定、填写意见。材料包括: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如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提供所获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已获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最后学历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请复印于同一页A4纸上);

  4.《资格审查表》中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上述材料,均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位办进行审核)

  (二)单位人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意申请人申请并鉴定通过的,填写《资格审查表》第1-2页内容,相应位置签章,并将该表密封,连同申请人提供的上述材料一起返还申请人至我校相关院系所进行初审

  四、院系初审

  院系所按照《细则》的规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由院系在《资格审查表》第2页填写初审意见,相应位置签章,并将《资格审查表》和相关材料交还申请人。院系将通过初审的名单报学位办。获得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向学位办申请现场确认。

  院系初审的时间,由各院系确定,但初审结束时间不得晚于10月31日。请申请人自行与相关院系负责老师联系。

  五、现场确认

  凡获得院系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有资格在规定时间到学位办提交资格审查表和进行现场确认。

  学位办对已登陆信息平台,并提交《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申请人,现场进行指纹、图像采集,申请人核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本人到场办理。由于指纹、图像的采集同样依托信息平台的数据来源,申请人在进行现场确认前,务必确定已经在信息平台中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学位申请。

  现场确认时间与地点

  提交材料及现场确认地点:闵行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行政办公楼309)。

  现场确认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15-18日,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现场确认完成后,学位办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返回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用于进一步审查。学位办受理材料工作完成后,将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于12月上旬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申请人也可在信息平台中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申请人务必准时递交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过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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