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兰州大学法学硕士招生简介?
兰州大学2006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65976 455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专业面试在复试中考核,时间另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西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组织编写的《2006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5月出版)。考
专
四、专业学位代码 410100。共济
同济西苑
五、学费: 9000元/人年 学制:三年课
六、学位授予659 76674
学员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依照法律硕士培养的基本要求及兰州大学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授予法律硕士学位。共
七、****
兰州大学法学院 65976 455
联系人:康建胜 共济
咨询电话:8913767
电子邮箱:flxyb@lzu.edu.cn
2006年兰州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是以特定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一、招生规模120人
二、报考条件院
1.拥护中国***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辅导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入学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号
3.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021-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8#信箱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课
2005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身份证;非应届生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备交一份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四、初试与复试659 76674
初试时间:2006年1月中旬。
单位名称及代码:兰州大学 10730 专业名称及代码:法律硕士 030180 法学院代码:066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及满分值 101政治(100分) 201英语(100分)
398专业基础课(150分) 498综合课(150分)
其中政治、英语采用全国统考试题,专业基础课含刑法学、民法学,综合课含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各科考试时间为三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123站台
复试时间:2006年4月左右6554 8814
复试地点:兰州大学法学院200092
复试笔试科目:法理学65976 455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经济法、民事诉讼法。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规模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转到第二志愿“法律硕士联考”招生单位。
五、录取与培养 659 76674
“法律硕士联考”考生按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培养录取。被录取的在职人员学习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kaoyangj
法律硕士采取全日制教学方式,学员全脱产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育、体育合格者,授予法律硕士学位(J.M),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习年限三年。培养费9000--11000元/年。
以上是06年的在职和非在职报考的一些情况,07年的还没出来,不过今年应该也不回变化,你可以参考下!
兰州大学2014年资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发布了2023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据公告可知:兰州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200人。
下文为2023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原文节选:
兰州大学2023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200人(各种考试方式、学习形式、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3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2023年分专业招生人数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根据《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对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 复试对象
1、2014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且符合学院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
2、申请第二志愿调剂到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并符合调剂原则且已经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公盖章;非应届本科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并向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大学阶段成绩单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定向地区或原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4. 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 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允许参加复试。
7、复试费用: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科目(含同等学力加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
8、考生往返路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三、复试安排
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
笔试时间为3小时,由学院统一组织,满分100分;面试由各专业统一组织,满分100分(具体安排见下表)。
4月10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报到
观云楼1409室
4月11日上午8:30-11:30
体检
兰州大学校医院
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要求空腹。体检费由兰州大学校医院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4月12日 上午8:30-11:30,
笔试
医学校区杏林楼
闭卷,地点见报到时的通知
4月12日 下午——13日全天
面试
各专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报到时的通知
笔试科目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复试专业
复试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人文地理学
(070502)
城市地理学(含城市生态学、城市规划原理)
(四选二):土地类型与土地评价、计量地理学、城市生态学、历史地理学。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地图学
遥感数字图像处理、地理信息系统概论。
城市与区域规划
(0705Z1)
城市与区域规划学(含城市规划原理、区域分析与规划、城市地理学)
(四选二):计量地理学、自然地理学、城市道路与交通、旅游地理学。
地球系统科学
(0705Z2)
气候学、水文学、地貌学、生态学、生物地理学、景观生态学、土壤地理学、计量地理学、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选一
地球系统科学、综合自然地理学。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1501)
水资源学(含水资源系统分析与规划、水资源评价)
水文水利计算、水环境化学。
环境科学
(083001)
环境化学
环境生态学、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工程
(083002)
环境评价与规划
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085229)
环境评价与规划
环境生态学、环境化学。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每生面试时间一般20分钟。
四、 复试成绩
面试成绩 = 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能力面试成绩(占80%)+ 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20%)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5% + 笔试成绩×10% + 面试成绩×35%。
复试总成绩在4月15日之前 在学院公告栏和网站进行公告。
五、录取
在各学科点组织统筹基础上,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指导教师,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
3、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注:拟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相关协议书。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复试成绩与录取结果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和问题可向资源环境学院反映。
考研招生网WwW.zhaoSheng.NET汇集全国,名牌大学院校考研信息,研招网,考研经验,复习资料,考研调剂,录取分数线,考研真题,专业目录,考研辅导班,考研成绩查询等高校招生信息。
免责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联系电话:135-2467-2021